溫馨提示:五一出游提防旅游陷阱
提防“無旅游資質黑社”
案例:今年1月,一位北京游客報名參加由北海市中國國際旅行社組織的中越邊境游,結果在芒街游玩時被高價騙購假貨。自治區旅游質監部門接到投訴,在調查時發現,該旅行社早于2006年10月已被國家旅游局注銷,旅行社和游客簽訂的合同也是偽造的。
專家支招:消費者在選擇旅游服務時,要選擇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具備經營資質的旅行社。出境旅游時,要選擇持有國家旅游局核準具備出境旅游經營資質的國際旅行社。如果對旅行社有疑慮,可向當地旅游局查詢。目前,持通行證通過陸地前往越南芒街的旅游早已停止,游客不要輕易上當。
慎重簽訂旅游合同
案例:“本以為夠小心了,沒想到還是被鉆了空子。”提起今年3月跟隨南寧某旅行社前往海南游的事,市民龍某還是一肚子氣。原來,龍某在簽訂合同時特意對合同的各項標準進行了咨詢,但在海南吃第一餐飯時就發現了問題:八菜一湯的餐標,只有兩個菜里有一點葷菜。導游還理直氣壯地表示沒有違約,只因合同里關于八菜一湯的約定沒有標準可循。
專家支招:消費者在簽訂旅游合同時,一定要將日程安排、食宿條件、就餐和交通標準、購物次數等內容加以明確,凡遇有歧義或含糊其詞的內容,必要時在合同補充文本中予以說明。
低價游讓游客很受傷
案例:今年4月,10多位游客參加由南寧某旅行社組織2500多元泰國6日雙飛游,結果在簽訂合同時交了600多元的自費項目。到達泰國后,地接社稱自己的“零接待費”,沒有從組團社拿到一分錢費用,要求游客再加錢進行自費游。雙方吵得不可開交,還差點打起來。
專家支招:防備落入“零接待費”、“負接待費”陷阱。消費者在選擇旅游產品時,要事先多通過正規渠道了解各種旅游線路的正常價格,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旅游。
主動索要有效購物憑證
案例:南寧游客何某參加南寧某旅行社組織的港澳游,在香港時被地接社導游帶去購物,但讓他想不到的是,自己花了9000多元買回的“名表”經鑒定是假貨。由于當他只拿到了一張沒有任何簽名、蓋章的收據,結果南寧市質監部門在處理索賠取證過程中,遇到了很大困難。
專家支招:游客在旅游購物中,尤其是選購貴重物品時要理智、謹慎,要主動索要有效的購物憑證。在香港購物時,還要盡量選擇貼有“優”字標志的商家,確保明碼標價,正版正貨。
發現旅游問題要及時交涉
案例:去年5月,300多名南寧市民乘旅游專列參加了由南寧某旅行社組織的西部游,因各種原因,旅行社取消了到西寧游玩的行程。回到南寧后,其中200多名游客集體向南寧市旅游質監部門進行投訴,賠償問題得以解決。另外部分持觀望態度的游客見狀也準備投訴,但因超過投訴時效時間過長,投訴沒有被受理。
專家支招:消費者在旅游過程中一旦發現服務質量問題,要立即與出發地或接待地旅行社聯系,或回到常駐地后收集好有關證據材料,從請求人受侵害事實發生時計算,60天內向當地旅游質監所、消費者協會投訴。如出現強迫交易、敲詐勒索等情況,還應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。